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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纳米酶实验室2024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博士)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中原纳米酶实验室是由河南省委规划布局,河南省政府批准建设的省级实验室,是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牵头建设的事业单位法人新型科研机构。实验室围绕生命健康、绿色农业、资源环境和新能源等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纳米酶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纳米酶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同时,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培养和集聚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人才团队,努力建成国际领先的纳米酶创新中心和创新高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实验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发展需要、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规定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发布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hnsyxkxy.cn/)和微信公众号(登陆微信→搜索框输入“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添加关注)。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实验室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2024年全年有效。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官网下载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hr@nanozyme.tech邮箱,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等,有工作经验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需将以上资料进行扫描(PDF文件),并压缩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在报名时上传为附件。

4.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材料作假等情况,随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我单位将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

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005605(实验室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1266619(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未尽事宜,由中原纳米酶实验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原纳米酶实验室2024年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