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眼科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及科研辅助人员20名。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为省政府举办的全省综合性医学科研新型研发机构,省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设有10个临床研究所。其中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眼科研究所(以下简称“眼科所”) 始建于1962年,是国内最早集临床、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眼科机构之一。研究所及实验室以基础研究、临床医疗、成果转化及专业化人才培养为基本工作内容,旨在提高眼病防治水平,建设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眼科临床治疗及科研中心。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纪委、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眼科研究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眼科研究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省医学科学院发展需要,专业方向与我所需求方向一致,具有较强专业能力。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规定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流程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发布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址:http://8.148.6.221/)网站,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3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邮箱:hnaimseye@163.com。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其他证件)、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3)近三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项目、奖项、专利)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5)需将以上资料进行扫描(PDF文件),并压缩打包以“专业名称+姓名”进行命名,在报名时上传。
4.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及条件作假等情况,随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此环节考生不报个人姓名及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回答固定问题和评委提问,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博士办理入编手续,硕士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199887(眼科研究所)
监督电话:0371-61266619(院纪检监察部门)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眼科研究所负责解释。